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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作品擅自印台历刘旦宅父子状告律师

2000-03-19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著名画家刘旦宅与其子、书法家刘天炜日前称香港陈华增律师行、上海华通律师事务所侵犯其著作权,而将状纸送到了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

据原告刘家父子的代理人、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戈侃介绍,《历代诗人画传》一书中的绘画部分由刘旦宅创作,书法部分为刘天炜创作。今年1月,原告发现香港陈华增律师行、上海华通律师事务所署名并对外发送的2000年台历以“中国历代诗人画传”为主题,使用了刘旦宅的绘画作品55幅,刘天炜的书法作品53幅。原告曾向这两家律师事务所交涉,但无结果。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两家律师事务所停止侵犯他们的著作权;收回并销毁已经制作、发送的侵权台历,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等。

市第二中级法院受理这起著作权侵权案后,被告之一的上海华通律师事务所称,诉讼所涉及的台历是他们去年末在上海集成实业公司下属的商店购入的。购买前商店曾一再强调他们公司的信誉,经销合法,并出示了“新独家推介”商品展示上印有“版权所有,翻版必究”的声明。双方签订买卖协议时,再次明确出售台历无著作权纠纷。

据悉,华通律师事务所“发觉深遭商店蒙骗”后,已向法院另案起诉,追究集成实业公司的法律责任。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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